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四年,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培养具有城市和城镇水,气,声,固体废气物等污染防治和给水排水工程,水污染控制规划和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知识,能在政府部门,规划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设计院部门,工矿企业,科研及大专院校等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教育和研究开发方面工作的环境工程学科的高级技术人才。
环境工程专业同时拥有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培养既具备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又具有环境污染控制、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等专业技能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与管理人才。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继续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也可到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事业、政府环保部门选择从事环境科研、教学、管理、设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