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和一定的研究、开发和管理能力的人才。能从事环境科学教学与研究、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环境规划、环境管理及监察、环保产业开发等方面的工作。毕业生适宜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各级相关政府部门、资源开发利用部门以及环境保护部门从事环境科学教学与研究、环境保护、规划、监测、监察和管理等工作。也可以继续攻读相关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
专业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环境科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受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环境管理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一定的教学、研究、开发和管理能力,掌握环境监测与环境质量评价的方法以及进行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基本技能。
主干学科:环境科学。
主要课程:基础化学及实验、分析化学及实验、有机化学及实验、物理化学及实验、环境化学及实验、环境学、生态学、环境微生物学及实验、环境生物学、仪器分析、环境监测及实验、环境工程学及实验、环境质量及评价、环境管理与环境法规等。
修业年限:四年(弹性修业年限3—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