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经过工程师基本训练,能胜任房屋建筑、道路、桥梁、隧道等各类工程的技术与管理工作,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宽广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能面向未来的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能够在有关土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管理、教育、投资和开发、金融与保险等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
(2)专业要求
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知识和素养、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工程力学、流体力学、结构工程的基本原理,掌握工程规划和选型、工程材料、结构分析与设计、地基处理、工程施工技术与施工组织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应用的基本技能;具有综合应用各种手段查询资料、获取信息的基本能力以及具有进行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初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