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以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方针为指导,培养具备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和音乐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能在文艺团体、教育系统、文艺研究单位及社会文化管理部门从事音乐表演、音乐教学、音乐研究、艺术实践创新及文化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演唱(奏)能力、音乐创作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表演学
主要课程:1、主干课程为:声乐、器乐、合唱、合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乐理、视唱练耳、曲式、和声、舞台表演等。
2、特色课程为:文艺演出策划与组织、舞台灯光音响使用与维护、化妆造型、电声乐器、钢琴调律与保养、乐器维修与保养、现代综艺创作与实践等。
修业年限:四年(弹性修业年限3-6年)。